| 索 引 号 | 成文日期 | 2025-08-06 16:47:33.0 | |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 | 2025-08-17 16:47:33.0 | |
| 标 题 | 关于印发《信阳市中心城区外卖骑手停车服务保障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信城管办〔2025〕24号 | 时 效 | 有效 |
浉河区城市管理局、平桥区城市管理局、羊山新区城市管理 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信阳市中心城区外卖骑手停车服务保障工作管理 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8月17日
信阳市中心城区外卖骑手停车服务保障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解决外卖骑手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满足外 卖骑手“即停即走”和候单等待的停车需求,进一步规范重点 商圈周边交通秩序,保障公共通行安全,维护骑手、商户和 公众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外卖骑手在取餐、送餐 过程中的临时停车服务与管理,各县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坚持便民高效(合理规划停车区域,减 少骑手违规停车现象)、安全有序(确保停车行为不影响交 通、消防及行人安全)、多方协作(政府、平台企业、商户、 物业等共同参与管理)共同推进的原则。
第二章停车区域设划与设施保障
第四条 商业中心涉及到外卖行业的,需合理规划外卖 停车泊位,设置外卖停车“引导标识、专用通道、停车泊位”。
第五条 沿街门店及网红店外卖骑手停车泊位设置,可 优先选择人行道拓宽区、闲置空地或已有非机动车道停车泊 位上,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盲道或狭窄非机动车道。
第六条 写字楼及集中办公区域有外卖投送需求的,需 合理规划外卖停车区域,方便骑手停车送餐。
第七条 商业中心、写字楼及集中办公区外卖停车“引导
标识、专用通道、停车泊位”选址位置必须醒目,方便外卖骑 手快速识别,骑手临停泊位尽量靠近快速通道口,减少取餐、 送餐环节的滞留时间,做到高效、循环利用骑手临停泊位。
第八条 停车指示牌应设置在骑手配送员经常活动区域 的显眼位置,确保骑手能够轻松找到。停车指示牌的数量和 分布根据骑手配送活动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在热门区域应 适当增加指示牌的数量。
第九条 商业中心可根据自身条件,在外卖骑手停车泊 位旁设置骑手休息区、等待区,提供饮用水及无线网络,就 近设置外卖骑手电动车换充电设施。
第十条 沿街门店及网红店外卖停车泊位引导标识牌应 当醒目,在不影响行人路权前提下,合理规划专用停车泊位, 兼顾便利性与合规性,方便外卖骑手停车有序,快停快走, 避免乱停乱放;树立醒目指示标识,并在停车泊位上设置清 晰地标识、标线。在条件允许且确有必要时,确保不阻碍行 人和非机动车通行,可考虑使用柔性隔离设施,将临停泊位 与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进行适当区隔,避免其他车辆占用。
第十一条 高峰期(11:00-13:00、17:00-19:00)可在商圈 入口或外卖取餐集中区域设置临时停车点,供骑手短暂停 留,避免车辆长时间占用公共空间。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各辖区城市管理部门是外卖骑手专用停车位 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指导商业主体做好骑手车位施
划和管理工作;报辖区批准后指导管理主体在外卖集中区域 增设停车指示牌,明确停车区位置和数量。
第十三条 商业中心、写字楼、集中办公区域管理主体 要指定专人管理外卖停车事宜。引导外卖车辆规范停放,负 责外卖区域设施维护,与城市管理部门、商圈物业等建立联 动机制,及时巡查发现制止不合理占用,共同管理外卖骑手 车辆停车专属区。
第十四条 各外卖平台应加强与各商业体对接,明确外 卖通道及骑手进出秩序,将车辆停放规范纳入骑手考核,对 遵守规则的骑手给予奖励,对违规者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沿街门店及网红店应协助维护门前停车秩 序,避免堆放杂物占用停车区。
第四章 骑手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 骑手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乱 停乱放,车辆按车头一致的要求,整齐停放,保持适当间距, 避免相互碰撞或阻碍通行。
第十七条 骑手禁止在消防通道、人行横道、盲道、公 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地下车库等区域停 放车辆。
第十八条 骑手停车后应熄火或断电,确保车辆稳定, 避免滑行或倾倒。
第五章 监督与保障
第十九条 各区城管部门应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市 民通过举报电话或线上平台投诉违规停放行为,及时受理并 反馈处理结果,形成共管共治氛围。
第二十条 城管部门不定期联合商业中心、商户及平台 企业定期巡查,通过实地抽查及时纠正骑手违规停放行为; 定期组织骑手代表座谈会,听取骑手对停车服务保障工作的 意见建议,并结合意见及时调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市城市管理 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