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我要办理用水报装(小微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部门 | 协商意见 | 部门签章 | 采纳情况 |
市公安局 | 无 | 签章 | 采纳 |
市交通运输局 | 无 | 签章 | 采纳 |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 (政务信息和大数据局)管理机构 | 无 | 签章 | 采纳 |
供水公司 | 贵局《关于征求<信阳市“我要办理用水报装(小微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意见的函》我司收悉,经认真研究讨论,针对方案中多次出现的“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150米内1个工作日)”,建议修改为“1个二作日”;第八项咨询电话中“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0376-6575161”电话错误,修改为“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0376-6369941” | 签章 | 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