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实际排水量计征陕煤电力信阳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第十一条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第二条相关规定,我局现场核查陕煤电力信阳有限公司污水(废水)实际外排量及在线监测设施等情况,符合按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实际排水量计征该公司污水处理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反馈至信阳市城市管理局水务中心电子邮箱:xyswzx2021@163.com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6-6382636
联系咨询电话:0376-6229958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