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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9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办理结果:A

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9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程功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常态化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建议”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县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等海绵城市管控、审查、验收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引导公众参与,推动共建共享,多途径开展海绵城市理念宣传与推广。建立本地海绵专家库,参与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定期召开海绵城市、排水防涝领域技术培训会,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举办技术培训20余次,受训人数达3000余人次;建设海绵科普馆,打造具有科普、宣传和研讨功能的综合展示平台,普及海绵城市建设成果。多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在昆山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座谈会上,作为典型城市作经验交流发言,先后在中国建设报、中国财经报、河南电视台及本地等主流媒体,宣传海绵城市100余次,印发海绵城市宣传手册2000余本,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海绵城市的认知度,推动海绵理念深入人心。
        二、市、县两级财政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采取系统化、生态化、制度化措施解决城市涉水问题,三年示范期期间,通过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规范下达中央预算指标10亿元,科学统筹配套资金24.12亿元。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拨付中央资金9.52亿元(支付率达95.2%),有效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三、常态化开展海绵城市全流程管控工作。2021年以来,市发改委积极推进立项阶段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中心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海绵化审查的通知》(信发改投资〔2021〕399号)、《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投资项目审批阶段管控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信发改投资【2023】115号),提出了我市在项目审批阶段管控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要求,要求我市所有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的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时,要引入海绵城市设计理念,编制海绵城市专篇。同时,我委要求各县区在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查中,也将海绵设施建设标准同步审查。实际操作中,对未按要求编制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的项目,必须补充相关内容,方予受理。为解决全市在项目立项批复中,关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不一致的问题,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信发改投资[2023]310号),发布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模板,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纳入了批复内容,进行了具体化。各县区投资项目审批阶段管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市规划局在规划编制阶段将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一是在《信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明确海绵城市总体目标、控制指标及建设原则等内容。二是在海绵专项规划中,明确海绵城市建设指引、技术路线、建设目标、指标和建设时序;同时在绿地系统、排水防涝、道路交通等专项规划充分融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提出相关管控要求。三是在各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进行明确,具体到各地地块,落实到具体项目。健全制度建设,完善技术保障机制。为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做好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信阳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规划管理制度及审查要点》、《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河、湖、塘、堰等水体规划管控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信阳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规划管理制度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等技术规范和管控文件。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为信阳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持。规范规划管理,切实保障海绵落地。经过三年海绵城示范市建设的探索与总结,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流程清晰、标准明确的规划管控机制。一是在核发规划条件时,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明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等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形成刚性约束,指导项目规划设计。二是在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将海绵城市设计作为审查要件,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三图两表”设计专篇,严格把控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透水铺装率和下沉式绿地率等相应指标,审查合格后形成《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审查意见》。三是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明确要求项目应严格建设要按照海绵城市设计要求进行建设。2023年6月份以来市规划局独立审查了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方案52个,并对审查情况逐一建立了审查台账。
        市住建局在施工图审查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河南省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技术标准的通知》《信阳市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设计导则(试行)》《信阳市海绵城市技术措施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试行)》《信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图集(试行)》,在建设施工方面,制定出台了《信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导则(试行)》《信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规程》《信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为建设项目落实海绵理念提供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一是严格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定出台了《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海绵城市专项设计与施工图专项审查的通知》,严格落实海绵城市专项设计与施工图专项审查,并建立海绵城市设计审查项目台账。建设单位必须把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施工图和相关资料上传至“河南省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平台(数字化审图系统)”;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依据规划部门审核通过的海绵城市设计方案(重点是“三图两表”),进行海绵城市施工图专项审查,没有海绵城市设计方案的,不予进行图审。房建类项目在建筑专业和给排水专业的审查结论意见中明确“海绵城市设计合格”,市政类项目在勘察专业、道路专业、给排水专业和园林专业的审查结论意见中明确“海绵城市设计合格”。2022-2024年,市中心城区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与审查61个,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与审查10个。二是推行海绵专项验收。《信阳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信阳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豁免类除外)均实行海绵专项验收,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海绵城市测量报告,核查海绵设施面积、调蓄容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参建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对现场进行复验,确保验收工作合格。
       海绵示范期结束后,相关规划建设审批部门常态化开展海绵城市的管控、审查、验收等工作,确保海绵指标的源头管控与落地实施。
衷心感谢您对海绵城市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信阳市城市城管局  
       联系人:汪涛  电话:6239177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