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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信阳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信城管办〔2024〕18号
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
为落实《信阳市安全生产治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城市管理局统一部署,现就开展全市各县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年度安全生产自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户外广告设施
利用建(构)筑物、场地、设施、交通工具等设置的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实物造型或以其他形式向户外发布广告信息的设施。
(二)户外招牌设施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在其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外立面或用地范围内设置的,表明其名称、字号、标识等内容的牌匾等设施。
二、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 149-2021)相关要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应每年进行安全检测,确保使用期内安全;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检测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和《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的有关规定。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钢架结构焊接、螺栓连接是否牢固,有无锈蚀、油漆脱落、龟裂和风化现象,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和锚栓)有无松动或焊缝裂痕。
(二)检查附着式广告和招牌载荷对所附着的建(构)筑物整体安全的影响程度,连接埋置固定部位和连接件之间是否有松动、锈蚀、脱落,广告和招牌设施是否有损坏附着建(构)筑物结构、防水层及其外装饰的现象,广告和招牌设施是否占压消防通道。
(三)检查电子显示屏(牌)、灯箱等形式的广告和招牌,是否倾斜、倒伏,有无残缺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照明亮化设施是否齐备、完好,保持正常使用。
(四)检查电子显示屏联网情况,是否有信息安全防范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
压实责任,安全防控
各县区要切实抓好行业安全监管,压实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业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广告和招牌责任单位要定期自检自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定期将所属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自检自查情况收集留存。安全隐患整改期间,要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管控要求,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
二
)
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县区要认真组织本辖区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检查,并建立检查整改台账强化整改。同时,要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特别是高层建筑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风险隐患的全面排查,突出户外大屏网络安全防范,实行严格的户外电子屏网络安全监管,对接入互联网的电子显示屏要指导其进行断网处理,关闭无线WIFI连接功能;可单机运行的显示屏,一律督促落实单机控制,真正做到治理重大隐患、查处突出问题、防控重大风险、遏制重大事故。
(
三
)
依法整治,严格执法
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安全检查。建筑物楼顶严禁设置任何形式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对现有建筑物楼顶广告和招牌设施要逐渐减少存量,直至全部拆除;对新建楼体附着式广告和招牌设施要严格把关,落实审批备案等管理工作;对长期空置、年久失修、无主且存在安全隐患的,破旧、破损且经维修不能排除安全隐患的,阻碍安全通道、遮挡消防设施、搭碰高压设施等设置不规范且存在安全隐患的等各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依法进行拆除;大型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未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测的或经安全检测不合格的要求其产权人限期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测,对安全检测不合格或不配合安全检测工作的依法进行处罚或拆除。
(
四
)
定期检查,健全机制
各县区要建立长期检查机制。结合本次检查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审批备案等管理工作,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构建风险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机制。
请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认真填写《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检查统计表》(需附上整治前后对比图片)并形成工作总结,于10月1日前报送至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科。
联系人:盛 乐 联系电话:0376-6319058
邮箱:
xyscgjsrk@163.com
。
附件:1.户外广告设施分类、户外招牌设施分类
2.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检查要点
3.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检查统计表
2024年5月7日
附件链接:uploadfile/2024/0813/2024081312050168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