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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时间 2022-02-03 15:16:08.0
标  题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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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信阳市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城管办〔2022〕5号
 

各县、区排水防涝主管部门,局直各单位,市污水公司、信阳桑德公司:
       现将《信阳市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2月1日

 
 

 

信阳市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内涝治理和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建城建﹝2022﹞5号),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和国家最新要求,聚集“7.20特大暴雨灾害”暴露的问题短板,加快推进信阳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2月底前完成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内涝灾害隐患、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薄弱环节及地下空间隐患排查,分级梳理完成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形成易涝点整治计划台账,制定各单位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2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城市内涝风险评估和城市内涝风险图绘制工作,完成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完成现有排涝河渠疏浚和卡口治理及挡水闸、泵站能力提升建设等工作,解决老旧排水防涝设施、排水主干管破损和功能失效问题,做好老旧泵站和设备更新改造,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2023年底,信阳市中心城区内涝防治重现期达到30年一遇、县城达到20年一遇的标准,实施排涝河渠疏浚和卡口治理及挡水闸、泵站能力提升建设和易涝点易涝区整治等工作,做到老城区雨停后及时排干积水,低洼地区排水防涝能力大幅提升,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
        “十四五”末,各地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和智能化管控体系,在超出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条件下,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丧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1排查重点市政基础设施洪涝灾害隐患。排查重点市政基础设施隐患,如市政道路、下穿立交、重要燃气设施、 供水设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公共停车场、在建重大工程等,以及周边关联地块的排水防涝设施。重点排查地面高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排水防涝标准是否满足国家和行业规范要求,排水防涝物资储备是否齐全,日常运行养护管理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切实有效等内容,排查在建项目防汛能力和水平。对于情况复杂的重点设施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排查。风险隐患应逐一建立台账,形成内涝隐患清单并限时整改,确保安全度汛。(牵头单位:局市政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局公用事业科、局督查科、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市市政管理处、市车站办、市东站办、市燃气办、市供水公司、市污水公司、信阳桑德公司、)
         2排查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薄弱环节。排查城市河道闸站、涝水外排通道、雨水泵站、行泄滞蓄空间、排涝骨干工程等排水防涝设施的“卡脖子”问题,排查雨水排口受河道水位顶托和洪水倒灌问题, 排水泵站等设施功能状况和安全防范措施,排查排水管网空白区、混错接、雨水出路不畅等情况,排查老旧排水防涝设施和排水主干管破损和功能失效等问题。(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局水务管理科;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市市政管理处、市污水公司、信阳桑德公司)
         3排查地下设施防涝风险隐患。对地下管廊、涵洞及局属单位、家属院等各类建筑地下空间、二次供水等排水防涝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纳入整改台账,重大隐患形成清单限期整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制定临时和应急措施确保度汛安全,尽快补齐城市地下设施排水防涝短板。(牵头单位:市政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市供水公司)
        4开展城市内涝风险评估工作。结合隐患排查,联动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多部门,深入开展城市内涝风险评估工作,绘制城市内涝风险图,把风险理清理透,把预报、预警、预案、预演做到实处,系统统筹,一点一策,多部门协同作战。2022年5月底前,完成内涝风险评估和城市(县城)内涝风险图绘制工作。(牵头单位:市城防办;责任单位: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
       (二)开展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系统性提升行动
         1开展城市排涝行泄通道畅通行动。按照“洪涝统筹、河网一体、高水高排、低水泵排”的原则,开展城市河湖行泄畅通行动,打通断头河、贯通骨干河,加强城市排水系统与外部河湖畅通,建立健全建城区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河湖、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疏通整治道路排水边沟,全面提高城市雨洪行泄通道过流能力。(责任单位: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
         2实施排水系统提升行动。新铺设排水管网全面实现雨污分流,没有出路的“断头网”尽快建设下游排水管网或管渠,畅通排水出路。深入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暂不具备分流改造条件的地区,要加强应急管理,通过截流干管、适当加大截流倍数、改造溢流口和截流井等方式,减少溢流污染。新建、改造城市排水管渠应符合国家标准,使用优质管材,加大排水管网等设施新建、改建力度。2022年5月底前,中心城区基本消除城市排水管网空白区。(责任单位: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
         3实施雨水泵站提升行动。对外水顶托导致自排不畅或抽排能力达不到标准的地区,改造或增设泵站,提高机排能力。根据城市内河水位控制要求优化泵站运行,避免汛期内河水位顶托影响排涝。加大老旧泵站和设备更新改造力度,持续推进泵站双回路电源改造,提高排水保障能力。推进道路立交道口、城市低洼地等区域泵站建设、改造。(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处;责任单位: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
         4实施雨水口等排水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易涝区域路面要采取加密雨水口、增设线性排水沟渠等措施,统筹推进下游雨水干管和规划出水口建设,提升城市系统排水能力。结合道路工程项目,同步推进雨水连管和雨水口的新建和更新改造,按照新标准新建及改造雨水连接管。2022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城市雨水口、检查井等微排水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整改规范雨水口,严禁随意封堵雨水排口。禁止采用砖砌检查井,严控管材质量,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里子”工程。(牵头单位:水务管理科,市水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市政管理科)
         5实施易涝积水点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内涝风险图,历史积水点,定期排查更新易涝积水点,制定一点一策方案,建立整改台帐、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存在风险的立交桥区域排水系统实施改造,减少周边雨水汇入。2022年5月底前完成现有主要易涝点和易涝区整治、河渠卡口治理工作,补齐有顶托倒灌风险的挡水闸和泵站短板。(牵头单位:市水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市污水公司)
         6实施雨水源头减排和雨水调蓄工程。落实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综合运用下凹式绿地、下沉式广场、植草沟、可渗透路面、透水性广场和停车场等措施,统筹海绵型建筑和小区、道路和广场、公园和绿地等海绵体建设,全面提高雨水源头减排能力。结合实际,对现有硬化路面进行透水性改造,因地制宜增加下沉式绿地面积,优化建筑、道路、绿地、景观水体等标高衔接方式,推进雨水合理高效排放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牵头单位:水务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市水务服务中心、百花园管理处、市东站办,市政管理科)
         7开展市政基础设施配电等重要设施设备防涝迁移改造。市、县城市管理部门要将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市政道路、下穿立交、 涵洞、管廊等)的配电及重要设施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隐患纳入整改台账,制定详细改造方案,力争2022年5月底之前完成防涝迁移改造或加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落实二次供水设施防淹、防断电、防人为破坏措施。城市供水企业按照标准进行区域统一改造、规范建设、统一 管理,切实保障高层居民正常供水。对明显存在内涝隐患的下穿涵洞等关键部位,采取安装防洪门、强排泵等排水防涝措施。2022年年底前,对存在水淹风险的重要设施采取工程措施全面完成提升改造。2023年年底前,现有的地下空间项目全面完成改造。(牵头单位:水务管理科,市供水公司;责任单位:局督查科、市市政管理处、市水务服务中心,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
       (三)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管理水平
        1提高统筹协调指挥水平。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城防办指挥、调度、协调作用,加强与应急、气象、水利、电力、通讯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压实责任,形成合力。2022年2月底之前,全面修订细化排水防涝应急预案。2022年5月底前,建立完善的“点位、街道、区、市”四级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责任体系和“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对易涝点、桥涵、下穿立交等重点部位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值守制度。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调度工作机制。建立移动泵车等大型排涝设备和省、市、县级排涝设备名录,统一调度排涝设备。(牵头单位:市城防办;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城防办,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局直各单位)
         2加强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建设。2022年5月前,中心城区按照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应急排涝能力不低于100立方米/小时的标准(其中高风险区每平方公里应急排涝能力不低于150立方米/小时),配备配足移动泵车、抽水设备、相应的自主发电设备等快速解决城市内涝的专用防汛设备。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推进物资配备标准化建设,建设物资调度指挥平台,逐步形成市、区、街镇三级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各县区要参照市级的标准加强物资储备。强化抢险队伍的组建,健全应急演练工作制度,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抢险的实战能力及快速处置能力,确保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市城防办;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城防办,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局直各单位)
         3提高运行维护能力。加强运维队伍建设,充实专业人员力量,通过装备配置、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措施,整体提高内涝治理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2022年5月底之前,修订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巡查、维护、隐患排查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排水管网、窨井等设施普查,加强调蓄空间维护和城市河道清疏,增加施工工地周边、低洼易涝区段、易淤积管段的清掏频次。每年汛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清疏养护排水设施,重点排查在建下穿通道、下沉式建筑、在建工程基坑等基础设施重要点位、区段和排水设施运行情况,至少完成一次雨水管网和合流管网的全面疏通养护。(牵头单位: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市政管理科,市市政管理处,市污水公司、信阳桑德公司)
        4加强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满足日常管理、智能监控、运行调度、灾情预判、预警预报、防汛调度、应急抢险等需要;要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衔接融合。2022年5月底前,中心城区建设城市内涝管控系统;2023年5月底前,中心城区基本建成具备城市涝管控作用的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牵头单位:水务管理科;责任单位: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市数管中心、市市政管理处)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城市内涝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利于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系统化管理的工作制度,把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工作作为前首要任务抓实抓好。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城市管理和各相关单位根据省、市两级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和本方案,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各县区、各单位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科学谋划项目,建立项目台账,明确项目责任人,挂图作战、对图销账,全力以赴推动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实施。
      (三)加强信息报送。市、县排水防涝主管部门加强工作力度,抓紧排查内涝风险隐患问题,排查工作做实做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积水点整治台账。各县区、各单位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排查整改台账和项目台账(附件1—6)汇总表于2022年2月20日前报送市城管局汇总。
        联系人:余胜刚    联系电话:0376-6239177
        邮  箱:xyswk9177@163.com
 

 

附件:1.市政基础设施洪涝灾害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2.城市排水防涝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3.信阳市城市管理系统家属院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4.信阳市城市积水点整治工作台账
5.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表
6.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队伍名录
7.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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