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成文日期 |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 | 2022-01-13 17:14:02.0 | |
标 题 | 信阳市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天然气管网建设投资分担办法 | ||
发文字号 | 时 效 | 0 |
信城管〔2022〕9号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关于清理规范供电供水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66号)、《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13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供气行业建筑区划外收费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要求
按照权责对等、清费顺价、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合理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健康发展,促进燃气行业安全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二、合理分担接入工程费用
(一)健全合理分担机制
1.建筑红线至公共管网部分燃气管线建设由供气公司统一建设,投资费用由燃气企业和辖区政府平均分担,共同承担建筑红线至公共管网部分燃气管线建设费用。
2.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工程费用,每季度由市燃气公司提供决算,经建设方、辖区主管单位核实后送所在辖区财政部门评审。
3.辖区政府依据评审结果,在当年第四季度将辖区政府分担的50%建设费用足额拨付给供气企业,供气企业自行承担剩余50%建设费用。
(二)明晰用户承担费用情形
建筑区划红线内,无法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的自建房产、工商业用户配套建设以及既有建筑增扩建或改造供气管线及设备设施的费用,由用户与安装工程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2021年3月1日后通过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供气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供气企业要优化接入工程设计建设方案,提高用户接入效率,降低接入工程成本,不得无故拒绝、拖延用户接入。
2022年1月13日